
新闻动态

为做好2018年度济南海关随机选取常规稽查对象工作,根据工作安排,我关随机选取了以下企业为第二批常规稽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进一步推动济南关区保税监管场所合理布局,促进保税物流高效发展,方便企业申请设立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105号发布,198号、227号、235号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3号发布,227号、235号修改),现就保税仓库、出口监管仓库布局规划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有效、规范开展济南海关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稽核查工作,根据《济南海关关于稽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提供服务业务相关事宜的公告》的工作安排,经综合评审,济南海关2018年度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协助海关稽核查企业名单已确定,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